|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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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元旦与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对两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领导组的领导作用,形成合力,强化旅游安全意识,严格服务质量,有力提升我市旅游形象的美誉度,特对两节假日期间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旅游产业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 一、发挥旅游产业领导职能,全面部署旅游假日工作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假日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旅游假日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部署旅游协调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要按照分工,细化责任,并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假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筑牢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线,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各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旅游安全责任,扎实地推进旅游安全工作,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保证应急措施到位。确保信息畅通,保障有力。要求各类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克服淡季游客少的麻痹思想,做好重点地段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防滑工作,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汽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各景区(点)和餐馆、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特别做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是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在节日之前,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肃查处、坚决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和技术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交通部门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约束驾驶员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对于容易发生旅游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特别是做好自驾游车辆的及时疏导工作,及时清除交通障碍,必要时可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旅游行车安全。各航空、铁路等管理部门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假日旅游客运万无一失。 要求各旅行社、旅游汽车运输单位,及导游、领队和驾驶员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保证游客的安全旅行。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密切注视、有效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和市政府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各安全监管部门要行动起来,对旅游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的规定,清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旅游市场秩序与稳定工作,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与稳定,是确保假日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两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为假日旅游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旅游执法监督部门要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和旅游购物欺诈;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切实抓好旅游投诉的受理工作;治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项工作,旅行社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接待车辆安全运输,不得带故障上路,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和违规驾驶。 四、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强化旅游公共服务职能。要做好信息发布和向全国假日办报送信息工作和统计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引导和促进理性旅游消费,对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度,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联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得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假日市场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2)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3)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于12月31日之前报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地点: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1层旅游局 电话:5679006 5679007 传真:5679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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